为深入贯彻落实“平安青海”建设工作,强化流动人口服务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,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,全面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,以高标准高质量落实“平安黄南”建设各项工作任务,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。黄南州公安局“创新服务举措,提升管理效能”,不断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全覆盖,进一步消除影响流动人口转移进城的政策性、体制性、操作性障碍,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。凡在我州居住的流动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,凭相关文件、证照、证明材料可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直接申领居住证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(社会保险包括在本地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、社会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);
2、符合《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》、《青海省“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”》的引进人才;
3、各级行政、事业、国企单位人员调动到本行政区域内工作(含援青干部);
4、正在本地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;
5、居所为属于本人合法所有权的房屋。
对符合条件需直接办理居住证的,由本人提出申请,提交相关文件、证照等证明材料,公安派出所受理等,经市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制发居住证。
黄南州公安局治安支队
2023年4月28日
来源 | 治安支队
审核 | 松长元
责编 | 韩美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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